网站首页 | 公司概况 | 信息中心 | 信用管理 | 企业资信调查 | 资产评估 | 商帐追收 | 法律顾问 | 财税服务
专家团队 | 企业培训 | 会议服务 | 文化交流 | 企业风险防范 | 部委动态 | 精典案例 | 法律文苑 | 文书范本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柳荫街19号 邮政编号:100009 联系电话:010--66165543 或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391560833
 
 

不良资产处置须打好外围战

不良资产处置须打好外围战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六年多来的资产处置实践表明,它在迅速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企改革脱困、恢复和重建金融信用秩序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初步实现了国家成立AMC的政策目标。在未来不良资产的处置中,如何进一步提高资产处置整体回收率,降低处置成本,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不仅关系到AMC能否圆满完成国家赋予它的特殊历史使命,也是顺利实现向商业化转型的关键。当前AMC不良资产处置的社会信用、行政司法等外部环境仍不尽人意,而外部环境的好坏又直接影响着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效益。因此AMC在今后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在不断创新处置手段,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的同时,应及时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努力改善资产处置的外部环境,正确处理好与债务人、当地政府、人民法院、债权剥离银行、市场投资者及业内其它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外部关系。

?

处理好与债务人的关系

   债务人(担保人)是AMC不良贷款处置的相对人,其还款意愿和对债务处理所持的态度,是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和效果的决定性因素。债务人(担保人)对AMC不良贷款处置的配合程度,还会直接影响处置成本的大小。若债务人(担保人)具有较好的还款意愿和积极的债务处理态度,就容易在不良资产处置方案上达成共识,容易通过债务重组(以债务减免为主)方式解决,有利于达到处置双方“共赢”的目标,实现社会稳定和公共资源的最佳配置。否则,AMC就只能采取法律诉讼、债权转让等强制性或不得已的处置方式,从而延长处置过程,错失最佳处置时机,增加处置成本,并最终影响到处置回收效果。因此,AMC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为了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正确处理好与债务人(担保人)的关系至关重要。一方面,AMC要主动地向债务人(担保人)宣传党和国家成立AMC的宗旨和相关处置政策,使债务人(担保人)消除顾虑,以积极的态度配合AMC共同做好不良贷款的处置及善后工作,使企业达到了结历史债务、轻装上阵的目的。另一方面,AMC要切实纠正社会上一些债务人(担保人)错误地认为AMC是清算核销公司的片面认识,对有偿债能力而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应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坚决抵制和有力打击,以重塑社会信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有统计资料表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形成,宏观经济和企业方面的原因约占70%-80%,银行自身管理方面的原因约占20%-30%。也就是说,有近80%不良贷款的形成与政府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AMC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也表明,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能否取得各级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是决定处置成败和处置效率高低的关键。特别是国有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理过程中,若有地方政府的参与和协调,将有利于兼顾金融债权人受偿、职工安置(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三方面的利益,能够实现金融债权人、政府和债务企业“多赢”的处置目标。这不仅有利于AMC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提高处置效率,降低社会交易成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能从源头上抑制资产处置中的寻租行为,有效地防范和避免处置中的道德风险。同时,AMC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不良资产处置交易市场的培育、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的规范管理等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参与和支持,AMC的工作很难有效开展。同时,AMC在不良资产处置中,为掌握债务人经营状况和资产(抵押)情况,也离不开政府所属的工商、土管、房管等主管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

处理好与受案人民法院的关系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信用机制不完善、信用管理缺失,反映到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中,主要体现在债务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现象十分突出。AMC六年来的处置实践表明,AMC所处置与管理的项目中约有80%为涉诉项目,也就是说,AMC的绝大部分项目是通过法律这一最后的手段进行处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法院对AMC不良资产处置的支持程度和执行力度,直接决定着国有资产能否有效保全或“合法流失”,成为AMC不良资产处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离开了人民法院的支持和配合,AMC的不良资产处置就无从谈起。因此,AMC必须处理好与受案人民法院的关系,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AMC应主动向受案人民法院汇报案情,积极提供财产线索,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取得人民法院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加大执行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等不良信用行为,共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塑社会信用秩序。

处理好与债权剥离银行的关系

   AMC必须处理好与原债权剥离银行关系的理由有三:一是目前AMC的下属机构只设到省会(首府)城市一级,而债权剥离银行却遍布全省(区、市)各地,AMC的管理半径过长,无法对每个债务人(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线索信息动态变化做到实时掌握,而原债权剥离银行大多在债务人所在地,又直接经办过贷款发放,对债务人(担保人)借款的过程,导致不良的原因,以及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财产线索动态变化情况更为了解,是AMC不良资产处置信息来源的重要渠道。二是不良贷款债权从原贷款银行剥离后,AMC在债权管理处置过程中,在诉讼、执行主体变更,质押权人变更,抵债资产过户等诸多方面,都需要原剥离银行的配合与协调。三是由于不良贷款并不是AMC造成的,所以无论从责任还是道义上说,剥离银行都有义务配合AMC做好资产处置工作,绝不能“一剥了之”,甩手不管。特别是在不良资产的剥离交接过程中,原债权银行应继续做好剥离项目的维权工作,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导致国有资产的人为流失。因此,处理好与债权剥离银行的关系,建立起融洽的合作关系,对AMC顺利开展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处理好与市场投资者的关系

   AMC与市场投资者既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也是不良资产销售过程中批发商与分销商之间的处置合作关系,能否处理好这一关系,直接关系到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培育和发展问题。如果没有一个日益壮大的、本土化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没有多层次的市场参与主体,AMC就无法有效地处置中国庞大的金融不良资产,中国的金融危机就无法有效化解。AMC要处理好与市场投资者的处置合作关系,当前应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AMC应树立不良资产处置中“双赢”(甚至“多赢”)的处置理念。不断完善不良资产打包批发的定价机制,在资产包的定价上,要防止严重脱离实际的倾向,批发前要有市场询价过程,使资产定价贴近市场实际,给投资者预留一定的盈利空间。如果AMC一味盲目地追求处置回收率,所批发的资产定价偏高,使投资者的资产收购成本过高,盈利空间很小,甚至一进入该市场就亏损,会使投资者从该市场中退出,也容易导致AMC今后批发处置持续失败,不利于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和投资主体的培育。二是AMC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应牢固树立“服务”理念。既要做好资产批发处置的售前服务,也要高度重视批发处置成交后的售后服务。比如应主动协助投资者进行执行主体变更、产权过户、接受投资者的咨询,提供必要的帮助等等,减少投资者资产处置工作的障碍,要防止目前多数AMC“一卖了之”的倾向。三是AMC要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和信息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对AMC资产处置的意见和建议,重视不良资产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完善产品功能,丰富产品交易结构,积极尝试不良资产信托分层出售,委托代理处置等创新处置方式,满足市场投资者多样化的需求。

?????

处理好与业内其他

资产管理公司的关系

   AMC处理好与业内其他AMC的关系的必要性,在于AMC作为特定历史时期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都以“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作为经营目标,并承载着“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脱困、健全社会信用秩序”的共同历史使命。这就决定了AMC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有必要与其他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信息沟通、配合协调和联手合作,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参照同业的经验教训,取长补短,从而达到减少处置失误、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的目的,谨防在资产处置中出现竞相压价和恶性竞争的局面。至于具体的处置合作途径,有建立AMC资产处置联席会议制度等必要的资产处置联络沟通机制;建立同一地区项目专管员的沟通与合作通道,构筑处置信息共享平台;在AMC共有债权项目处置中采取相互委托、相互收购、联手合作处置等。总之,在共同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领域中,有必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进行业内处置合作,联手协作维权,信息共享,从而减少重复劳动,最大限度地降低处置成本,提高处置效率和回收率,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使不良资产处置的社会效益得以最大化。?

 




企业法律实务
企业生存风险(之一)
企业生存风险(之二)
企业不良资产之处置
贷款企业信用评级服务
信用评级方法及特点
律师调查取证服务
企业管理
企业资信管理
企业投资分析
企业资信调查分类
企业信用调查之数据来源
企业资信调查报告
企业文化交流
企业管理培训
企业会议服务
企业文化创设
交流信息
 
企业案例
科龙集团文化
麦当劳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IBM人力资源管理招数
有容乃大的IBM人员招聘
企业管理案例分析
中小企业货款成功案例
人力资源管理 专题案例1
人力资源管理 专题案例2
更多..
2
11

郭景娜 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会员。执业多年

办理上百件经济、劳动、交通事故、民事侵权、婚姻(包括涉外婚姻)、房地产等类型案件,并常年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2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人才招聘
版权所有 北京宏业智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copy©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电话:010-66165543 律师热线:13391560833 企业管理专家热线:1348876918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柳荫街19号 咨询邮箱:jclaw@163.com 或lawyergjna@sina.com
声明:本站部分信息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本站所有文字、图片、版式,未经本站及作者许可严禁抄袭、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