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信念或理念风险
信念与理念的风险往往来自于企业的决策层或企业家,对自我认识与定位的错误的造成的,表现为自我负面的认同和自我设限,最终而沦为资本的奴隶,表现在:
1、不想做第一、不愿做第一、不敢做一、放弃做第一。
2、企业不敢或不能设定远大的战略和远景目标。
3、企业有远大的战略和远景目标,但不能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步骤。
4、当资本积累到一定时候(一亿至十亿以上),被资本吓破了胆,不懂得充分利用和发挥资的力量来发展和成就企业。而在这个时候,只要把资本悬在空中,就能自动吸引来一流的人才、技术、产品和服务、管理等来成就一流的企业。而中国的企业或企业家,习惯于把强大的资本这只老虎,关在笼子中养虎为患。
5、不敢走出家门、不敢走出国门,不敢将资本输出海外,坐困于病态的市场中,让资本害病。
6、不敢联合,不懂得联合,不善利用资本的力量吸引更多的资本,铸就更大的企业。
7、不懂得回报社会,投资于公益和慈善事业。
8、远离政治,没有政治家的眼光与胸怀。
八、文化或信仰风险
有关企业文化与信仰的风险,笔者在《中国式管理的魔咒:一个人站着必然有九十九个人跪着》已经有了详细的论述,现简述如下:
人的三大基本欲望,权力的最大化、利益的最大化、交配权的最大化,外加一部《礼记》奠定了中华文明的基础,从此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无不被深深地打上“食色性也”以及保障“食色”权力烙印,《礼记》就是维护这个权利的圣经。以《周礼》这核心的礼教文化经过孔子、孟子等不遗余力的推崇,而成为了儒教,整整影响了中国数千多年历史,直至今日依然无处不在。
以礼教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表现为:
1、王者天下,也就是《诗经?小雅?北山篇》中说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说,普天下的土地与百姓都属于王者所有,王者对天下的人和物都有绝对的控制权。
2、王者之下,权力与利益的分配采用分封制和井田制。分封制即:“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桓公二年)
井田制的典型概括:“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国语?晋语四》)通过分封制授予同盟者以对土地、人的控制权,井田制则是统治阶级对普通百姓的利益控制方式,通过人身控制达到利益控制的目的。以后的郡县制、科举制,逐步把以血缘关系以核心的分封的主体扩大到社会的精英阶层,借助社会精英的力量来完成对百臣民的控制。奴隶社会以人身控制为主、封建社会以财产控制为主,但是人身依附关系的主线依然不变。
3、王者之下,均有等级,庶人与女人无权。
中国古代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二:
其一是“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礼记?丧服小记》),按照宗法制原则,周王嫡长子有继承权,其他诸子有的受封为诸侯,有的在畿内分得采邑,称为别子。他们分别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宗庙和相应的政权机构,分成若干新的别宗,受封的别子实际上成为这些别宗的始祖,他们的封地和爵位也由嫡长子继承,成为别宗的宗子,相对周天子而言,他们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宗族内则为族长,是“大宗”。
其二为“尊祖敬宗”。尊祖:历代祖先以始祖为中心,按昭穆制排列,都有一定地位。敬宗:“宗子维翰(榦),宗子维城。”(《诗经?大雅?板》)
按照宗法制度的组织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统治者,又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得到全体宗族的敬仰和支持,故可以巩固统治。
宗法制的特征有:等级森严;族权与政权、财权的结合;以血缘关系维护政治关系;适用于同姓范围。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带来的结果:庶人无权、女人无权,前者为食、后者为色。“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就是最集中的体现。一切都是围绕着人对人的控制,君对臣的控制、上对下的控制、长对幼的控制、官对民的控制。
4、高度的集权与专制,无论是来自政权还是族权,都是以强制、控制、专制、甚至捆绑式的奴役为基本形式,自上而下对社会每一个成员进行无所不在的人身控制。
所以说礼教首开中国传统文化的先河,经过以孔子、孟子等代表人物二千多年的推崇和演绎,成就了浩瀚繁杂的中华文明,以礼教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既是专制文化也是捆绑文化,施绑者与被绑者的一次又一次的相互强暴与反强暴斗争,导致政权的一次又一次地不断更迭,也终究是换汤不换汤不换药,直到近代才有所改变,但其影响一直源远流长。中国传统文化就像一台巨大的软件刻录机,把其文化中各种成分与元素深深地刻录到一代又一代中国人的大脑里,每一个历史中的中国人和现实中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好像是经过同一个软件刻录过的电脑,中国人的复杂、中国特色的不可捉摸、中国式管理的迷茫、中国律师业的困惑,无一不是因其强大的影响告成的。
每一个中国人对权力的一味的追求、对利益的分封的强烈渴求和事实上处于“井田”中的利益分配的强烈的不满,森严的等级制下人对人捆绑式的奴役和控制,人对人的人身控制、精神控制来实现利益控制,构成了中国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石,这也构成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
5、熟人文化,有关中国人的熟人文化,是让外国人或海外归来的人觉得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熟人文化说白了就是“自己人”的文化,不是礼教文化的产物,而是部落文化的产物,可以追溯于盘古开天辟地之时,那时陌生人往往都被由于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农耕为基础的,“百里不贩樵(木炭)、千里不贩籴(粮食),人的活动空间非常有限,知道的人都是在生产生活中经常交往的人,而对陌生人则往往当作敌人杀了或当奴隶对待。”当然“面子文化”是则是熟人文化的延伸物,在一个封闭的熟人圈里生活,面子自然就不可能小事,轻则荣誉地位、重则身家性命。
当进入等级社会以后,“熟人”的概念则发生了变化,熟人是指宗法体系某一个阶层中的人,宗法体系以外的或特定的阶层以下的人,往往都被视为陌生人。也就是说原来的熟人也会因地位的变化,而把原来的熟人当作陌生人。“熟从文化”是对熟人的无原则的包容与迁就,同时意味深长对“生人”的残忍与无情。熟人文化在中国由来已久,这是中国传统农耕社会的固有产物,根深蒂固到了几乎不可动摇的地步。
文化就是赋予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及过程特殊的含义,最早来自于图腾,以后逐步由迷信、宗教、科学。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传统文化的雏形在有文字记载前已经完成,《周礼》也不是应时之作,而是更久远的历史的产物,以后的确中国传统文化只是以其为基础得以发扬光大,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及在不同的地域传统文化都呈现出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尤其是在地域文化表现,更是经纬分明,在中国民营企业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更是表现淋漓尽致。
归结成一句话:一个人站着必须要有九十九个人跪着,而且跪着的方式不一样,一起打江山的兄弟与有着某种特殊亲缘与血缘的人,都视为“熟人”和“自己人”,“自己人”可以半跪着或者间隙性跪着或在“陌生人”面前站着,其它人都一律撂进深井,只能老老实实地跪着。
支撑一个人站着九十九个人跪着的“王者天下”威严的是“分封制”与“井田制”。是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而且是起点的过程。在这种文化及基因的作祟下,企业往往是风水轮流转,兴也“王”、败也“王”,成也跪、败也跪,企业家被累死、被困死、被斗死、被吓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这是和一种被强迫接受的文化,不是自愿接受的文化,所以不可能成为信仰,所以儒教再伟大,也终究成为不了宗教,并为必然要为现代文明所摒弃。
文化与信仰的危机是中国企业一切风险之源,现在最可怕的是一群已经历史松绑的人,找不到自己的精神家园,如果一个企业不能为员工找到精神归宿,这样的企业终究也不会有永恒的生命力。
中国人与生俱来的思维模式、行为模式、交往方式,决定了在中国企业中怪现象不断,典型的是:
1、没有等级就没有管理;
2、管理是自己人与外人的战斗。
3、没有熟人就不会办事。
4、没钱时做梦都想钱,有钱时连梦都不会做了。(详见笔者的《中国企业中的四在怪现象》)。
以上是中国企业面临的八大内在风险,从等级上是由低到高,破坏力也是由小到大,这八大风险就像悬在中国企业头顶上的八颗定时炸弹,而且会无一例外地会爆炸,只有被这八颗炸弹炸不倒炸不死的企业,被种过牛痘的企业才可能具有风险免疫能力,并最终屹立在世界经济的强企之林。
(二)、企业面临的外在风险
一、市场风险包括投资风险与交易风险
这是中国企业面临着的最普遍的风险,这是因投资或交易的失败引起的风险,现在企业界与管理界更多地是强调是在技术层面上化解与排除这类风险,但这仅仅是治标不治本,就问题的本身来解决问题,往往是用制造问题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目前我们企业面临最大的风险是诚信缺失的风险,这绝对不是技术层面能解决的问题,也不是管理理论能解决的问题。一切都要回到问题的本源来解决,从选择合适与的交易对象与合作伙伴出发,人找错了,一切都错了,一句话必须找对人做事。
二、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处的风险,由于市场经济欠发达,法制建设有待于完善,经济秩序不规范,不正当的交易行为(灰色交易)充斥着看似正常的交易活动之中,加之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有选择地执法”现象,企业违法犯罪行为更具有投机性和侥幸性。
企业面临的风险也是无处不在,而且最大的风险是企业家面临的法律风险,所以无论国企还是民企,企业律师或法律顾问核心就是要构建企业的防御系统,当然:
1、首要的任务是要保障企业家,企业的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
2、保障企业的经营管理系统与组织的稳定、完善与安全。
3、制度与流程的安全。
4、资本与资产的安全。
遗憾的是,面对中国企业正面临着的巨大的风险,中国的律师就如同患了小儿麻痹症似的,除了会打官司以外,别无见长,这也是中国律师不值钱的一个原因。本来诉讼是企业解决危机与风险最后的选择,也是最坏的选择,仅仅是对死亡的交易和投资进行善后处理。
这个问题值得中国法律界、律师界的反思。
三、政治或政策、政府风险
这也是中国企业最苦涩的一个风险,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势必要有没政治的关怀、政策的优势、政府的关心,但是企业就是企业,要自身的存在的价值与规律,既不能拔苗助长,也不能惯子害子,更不能杀鸡取卵,竭泽而鱼。
对此一方面中国的企业只知道要关怀、要优势、要关心,忘记了这些关怀、优势、关心要为社会做出更多、更有价值的贡献与回报,而不是巧取豪夺的资本。企业家由于不能正确处理好企业、社会、国家三者的利益关系,最后身败名裂、身陷囹圄者也是屡见不鲜。当然现实中官商之间的关系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在此也无法一一道来,但是所有的教训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官商之间的关系是有度的,无度必有祸。
四、江湖风险
这是企业不得不面临的一个风险,不管历史如何发展,社会上总存在那么害群之马,他们对别人的财富总是垂延三尺,总是不择手段在算计着别人的财富,而且这种人普遍地存在于社会的各个角落,会以各种各样的面貌出现,由于这些人往往都有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能力,企业还不能不引起慎重,尤其是针对那些披着光环与身份外衣的居心不良者。
——摘自中国公司法律网 作者:邱旭瑜 |